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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情况
 
海口市2017年1-12月公共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

更新时间:2018-01-08  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国库处

   一、1-12月份全市公共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及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概况

  1-12月份,来自海口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8.5亿元,同口径增收55.2亿元,同口径增长16.6%。中央级收入完成173.2亿元,同口径增收29.6亿元,同口径增长20.6%;省级收入完成89.9亿元,同口径增收11.4亿元,同口径增长14.5%;地方级收入完成125.4亿元,同口径增收14.3亿元,同口径增长12.8%。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105.8亿元,同口径增收14.9亿元,同口径增长16.4%,占比84.4%;非税收入完成19.5亿元,同口径减收0.7亿元,同口径下降3.3%,占比15.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8.5亿元,减支10亿元,下降4.8%,占年度预算的100.9%。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概况

  1-12月份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50.3亿元,增收41.6亿元,增长38.3%,其中国土出让金收入完成118.1亿元,增长28.3%。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48.6亿元,增长36.6%。

  (三)财政收支主要特点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今年以来,全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势头,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都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市经济增长带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完成125.4亿元,同口径增收14.3亿元,同口径增长12.8%,超出年初预定的增长目标4.8个百分点。一方面,2017年我市经济保持稳步发展,有力地促进了投资经营活动,房地产、建筑、互联网等多个行业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经济平稳运行为财政收入增长创造了良好基础。另一方面,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积极应对全面营改增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推进国地税合作办税、信息共享,扩大税务稽查面;深入分析收入形势,按月细化工作任务目标,现场分析、查找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挖掘税源,落实加强收入征管措施,做到应收尽收,保障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2.地方税收收入保持稳步增长,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在全面营改增减税影响下,我市地方税收收入依然保持稳步增长,财政收入质量稳居较高水平。一方面我市地方税收收入完成105.8亿元,同口径增收14.9亿元,拉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3.4个百分点,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的主力;另一方面,我市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4.4%,同比提升2.6个百分点,税收占比提升带动收入结构持续向好。分税种看,与经济景气关系密切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分别同口径增长44.7%、19.1%、40%、19.7%、30.8%、25.2%。

  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如期完成年度预算,民生占比七成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5亿元,下降4.8%,完成年度预算的100.9%;支出持续向民生倾斜,民生支出完成139.7亿元,下降9.9%,占比70.4%。支出规模上二十亿元的科目有:教育支出31.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亿元,城乡社区支出20.1亿元。

  4.政府性基金收入大幅增长。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50.3亿元,完成增收额41.6亿元,增长38.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118.1亿元,完成增收额26.1亿元,增长28.3%。政府性基金支出148.6亿元,增支39.9亿元,增长36.6%。

  二、财政收支情况分析

  (一)从主要税种看

  十三个税种中,耕地占用税由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影响,下降了98.2%,此外营业税下降93.1%,车辆购置税下降24.5%,其他税种均保持增长态势。

  1.与经济运行相关的流转税同口径增长两成。受全面“营改增”结构性减税和“营改增”的分成体制调整,流转税(增值税、改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完成157.8亿元,同比增长23.8亿元,同比增长17.8%,增值税依然为税收增长的基石。

  2.与经济运行相关所得税依然是税收的强力增长点。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保持高速增长,是税收的强力增长点。两项所得税税收合计123.6亿元,同比上年增收23.4亿元,增长23.3%,占全市地方税收总增收额的41.8%。

  3.行为税类增长迅速,三个税种增长均超过两位数。我市涉及行为税类的税种主要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和房产税,三项税收收入同比增收4.8亿元,增长24.3%,占全市地方税收总增收额的8.6%。通过三类税种比重分析,可以看出我市企业的经营、效益以及社会经济运行质量表现较好。

  (二)从主要行业看

  2017年,我市全口径税收收入完成388.5亿元,增长16.6%,其中市级留成125.4亿元,增长12.8%,其中第一产业完成2.6亿元,增长66.5%,占比0.7%,其中市级留成0.9亿元,增长40.9%,占比0.9%;第二产业完成95.2亿元,增长4.5%,占比26%,其中市级留成24亿元,增长4.1%,占比22.6%;第三产业完成268.7亿元,增长20.1%,占比73.3%,其中市级留成81.2 亿元,增长20.1%,占比76.5%。全口径产业税收的主要特点有:一是产业税收依然保持第三产业为主,第二产业为辅,第一产业基本为零的结构,其中,第三产业保持接近八成的稳定占比,第二产业保持占比二成左右,第一产业基本低于1%的占比。二是产业税收结构持续优化。我市第一产业占比同比不变,第二产业占比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比同比提升2.2个百分点。

  1.房地产业地方税收增长近五成,总量均稳居各行业之首。海南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气候优势,使得房地产具有一定的稀缺性特征。随着国际旅游岛战略的有效实施,我市房地产业发展迅速,成为我市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2017年,全市房地产业税收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截至12月底,房地产业实现税收收入111.7亿元,占全市税收收入的30.5%,增长46.7%,总量居各行业之首,其中市级留成收入41.1亿元,同口径增长42.3%,占全市地方税收收入38.8%,增长12.2亿元,占税收收入增量的82.5%,拉动税收增长13.4%。其中房屋销售面积同比增长25.1%,房屋销售总额同比增长67%。

  2.批发零售业、建筑业税收全年增长均超两位数。批发零售业完成税收收入52.6亿元,增收9.6亿元,增长22.3%,增收额占税收收入增加额比重18.1%,拉动税收收入增长3.1个百分点,占税收收入比重的14.3%,总量仅次于房地产业、工业。其中,市级留成13.4亿元,增收2.7亿元,增长25.2%,增收额占税收收入增加额比重18.2%,拉动地方税收收入3.0个百分点。2017年烟草制品批发业、医药批发业、汽车零售业同比增长120.3%、129.2%、141.2%,有力带动了批发零售业的增长。随着棚户区改造和重点项目推进,以及我市房地产开发形势较好,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增长11.5%,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8.9%,房地产销售额增长67%,在此带动下,全年建筑业全年实现税收收入33.4亿元,增收3.6亿元,增长10.9,占比10.1%,拉动税收收入增长1.2个百分点,其中,市级留成10.3亿元,增收1亿元,增长10.6%,拉动地方税收收入增长1.1个百分点。

  3.工业制造业、服务业、金融业小幅增长,交通运输业、住宿餐饮业、信息传输和软件业小幅下降。工业制造业全年完成税收收入54.1亿元,增收1.2亿元,增长2.3%,占比14.8%,拉动税收收入增长0.4个百分点。其中,市级留成12.6亿元,增收0.2亿元,增长1.5%,占比11.9%,拉动地方级税收收入增长0.2个百分点。服务业全年完成税收收入34.4亿元,增收1.5亿元,增长4.7%,其中市级留成收入10.7亿元,增收0.2亿元,增长1.8%。金融业全年完成税收收入38.8亿元,增收1.4亿元,增长3.7%,占比10.6%,拉动税收收入增长0.4个百分点。其中,市级留成6.9亿元,增收0.3亿元,增长5.1%,占比6.5%,拉动地方级税收收入增长0.4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业全年完成税收收入15.1亿元,减收0.9亿元,下降5.4%,其中市级留成收入4.5亿元,减收0.2亿元,下降4.4%。住宿餐饮业全年完成税收收入2.9亿元,减收0.4亿元,下降12%,其中市级留成收入0.9亿元,减收0.09亿元,下降8.7%。

  (三)从非税收入看

  全市非税收入完成19.5亿元,下降3.3%。从科目看:专项收入完成11.1亿元,增收0.8亿元,增长7.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6亿元,减收0.1亿元,下降2.8%。罚没收入完成2.6亿元,增收1亿元,增长57.9%。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9亿元,减收2.6亿元,下降57.7%。捐赠收入完成0.02亿元,减收0.3亿元,下降93.7%。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完成0.1亿元,增收0.07亿元,增长44.1%。其他收入完成1.2亿元,增收0.6亿元,增长87.9%。

  (四)从民生支出看

  2017年,全市民生支出累计完成139.7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4%。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确保了我市各项民生实事的顺利完成,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全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是巩固“三农”基础,促进农业发展。农林水事务支出19.8亿元,重点安排以下项目:安排蔬菜种植基地土地流转金0.2亿元,保供稳价资金0.5亿元,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的“菜篮子”问题。安排专项扶贫资金0.9亿元,做好年度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安排0.6亿元,支持桂林洋热带农业公园园区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以及蔬菜温室大棚建设。安排罗牛山猪场拆迁损失补偿资金1.5亿元,落实省、市环保整治工作,推动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转型升级。安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0.5亿元;海口兰花产业园项目财政扶持资金0.2亿元。

  二是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安排0.3亿元,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安排0.9亿元,继续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对中职学校实现全面免学费补助。安排2.6亿元,继续改善办学条件,扩大教育资源供给,为北师大海口附属学校及培训基地、海口市(美兰)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10+2”学校改扩建等项目做好资金保障,新增优质学位9515个。

  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托底保障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7亿元,安排城乡居民医疗0.8亿元,其中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0.3亿元,参保率达98%,全市城镇和农村60岁以上居民均享受基础养老金。安排就业专项资金0.5亿元,用于四类就业困难人员职业培训、4050就业困难人员及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单位的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等。安排市级城乡低保、临时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0.5亿元,使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建立,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相互衔接,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领导协调机制,进一步兜牢了困难群众的托底保障网。

  四是提高医疗水平,提升卫生服务质量。医疗卫生支出18.7亿元,安排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0.3亿元,人均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45元提高至50元,保障居民享有健康教育、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等1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拨付0.2亿元,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成果,全面覆盖全市27家镇卫生院、228家行政村卫生室和109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进一步缓解。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新机制,在市域内所有公立医院、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住院病房实施“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累计受益人群7.11万人,垫付住院费用4.05亿元,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启动,在海口地区共11家公立医院(省属5家、市区属6家)全面取消药品15%加成比例,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2017年卫生部门安排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经费0.2亿元,目前对各医院的补助已经基本拨付到位。加快推进上海六院海口骨科与糖尿病医院改造建设、深化与北京协和医院、广安门医院合作,并将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海口友好合作医院纳入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2018年主要工作举措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抓好财政收支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组织管理。准确判断收入形势,加强涉税信息资料传递,完善与税务、审计、法院等部门合作机制,既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又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二是扩大收入来源。实施积极财政扶持政策,积极培育财源税源,有效利用政府资产资源,落实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增加政府资源性收入。三是引导和鼓励各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和扶持奖励资金,继续做强海口财力。四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做好民生保障等支出安排。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充分保教育、医疗、社保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支出,重点保障城市更新与生态环保需求,合理保发展、保建设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经常性支出。五是优化支出管理,健全绩效考核挂钩机制。进一步加强重点部门、重点项目支出进度督导,加强“三公”经费相关支出事项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核,强化财政支出通报、约谈、回收盘活等机制,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预决算公开、财经纪律等方面的挂钩机制。

  (二)加强税源监控,扩大税源基础

  一是积极与发改、国土、科工信、生态环保局、规划、住建、重点委、工商、市烟草局、食药监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重点涉税部门沟通协调,按照省、市有关协税护税的相关制度要求严格执行,提高参与服务意识,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及时提供数据信息。同时,协调各部门加强对涉税信息的技术化处理,建立专人负责的长效机制,确保提取的数据准确、科学和全面,有力支持税务部门涉税信息对比工作。二是发挥财政资金对促进产业发展的积极效应。积极对接省政府关于发展总部经济的工作要求,合理设置总部企业扶持奖励政策,进一步增强海口的政策吸引力,引进大型企业落户海口扎根成长,优化产业结构,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三)深化财税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财政综合管理

  一是主动适应财政体制调整。2018年我省开始实行新一轮财税体制,充分发挥财税体制调整后财力下沉市县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市经济发展转型与改善民生事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均衡发展,并研究新一轮市、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完善事权与支出责任匹配机制,提升全市财政整体实力。二是加强项目库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设置,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和到位率,推进项目库与中期财政规划衔接,加强项目全周期动态管理,逐步完善项目退出机制。三是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在确保重点民生、重大项目支出用款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库款余额管理机制,合理调配国库现金,提高国库现金理财水平,防止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和闲置浪费。四是加强财政扶贫、环境保护等专项资金检查,切实发挥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能,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五是落实财政部关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相关要求,推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认真做好改革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会计核算等财政管理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六是继续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有效促进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不断提高我市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编辑: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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